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在传统职业教育框架基础上特别增设了技工教育发展条款。这一立法调整引发了学界对两类教育形态关系的深入探讨。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既有显著共性,又存在本质差异。
一、协同发展的共性特征
(一)教育属性的一致性
两者均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目标。通过系统化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致力于提升受教育者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共同承担着国家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任务。
(二)培养目标的共通性
两类教育均以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方向,采用全日制教育模式实施系统化培养。通过理论知识传授与实践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为社会输送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三)社会功能的互补性
在服务国家战略层面,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形成协同效应。职业教育侧重学历提升通道建设,技工教育则聚焦技能人才培养,共同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的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体系。
二、差异化发展路径分析
(一)教育定位的本质区别
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属性,其教育定位基于宽泛的 "职业" 概念,将学生视为准职业人进行培养。而技工教育则具有明确的身份属性,以 "技工" 这一特定职业身份为培养导向,形成了中级技工、高级技工、预备技师的三级培养体系。
(二)培养模式的显著差异
职业教育院校采用 "学历 + 技术" 的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上注重理论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同时兼顾技术技能训练。技工教育院校则构建 "能力本位" 培养模式,重点强化通用能力与专业能力培养,形成就业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三)市场导向的不同选择
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生源市场,构建了从中职到职教本科的完整升学通道,满足社会对学历提升的需求。技工教育则深度对接就业市场,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设置专业,形成校企协同的技能人才供给机制。
(四)办学体系的独立特征
职业教育沿用传统学历划分标准,形成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职教本科院校的三级办学体系。技工教育则建立独立的技能等级标准,形成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三级办学架构。
(五)校企合作的制度差异
职业教育院校多将校企合作作为辅助手段,尚未形成系统性制度安排。技工教育院校则从 2010 年起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构建起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六)课程改革的深化程度
职业教育推进理实一体化课程改革,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技工教育则实施 "双轨制" 课程改革,公共基础课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专业课实施工学一体化教学。
(七)师资建设的不同要求
职业教育注重 "双师型" 教师培养,要求教师兼具教学能力与实践经验。技工教育则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模式,要求教师具备对应岗位的实际技术能力。
(八)技能培训的功能定位
职业教育以学历教育为主,职业技能培训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技工教育则构建 "学历教育 + 职业培训" 双轮驱动模式,年培训规模分别达到 800-2000 人次以上。
(九)评价体系的制度设计
职业教育推行 1+X 证书制度,实行选择性技能认证。技工教育则实施强制性 "双证书" 制度,要求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十)发展路径的战略选择
职业教育走学历提升导向的精英教育道路,技工教育则坚持技能就业导向的平民教育路线,形成差异化的发展格局。
这种双轨并行的教育体系设计,既满足了社会对学历提升的多元化需求,又构建了技能人才成长的完整通道。通过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我国正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制造强国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