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明确我国将持续提升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
深化就业创业服务
落实毕业生享受
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
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有关政策
完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规划原文
(十七)深化就业创业服务
加强技工院校与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合作,共同组织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按规定落实在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要求。完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推动与有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认。推动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86号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全面加强学生权益保障
调整改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为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提供支持
规划原文
(十九)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修订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籍分类注册管理的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调整改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等信息在毕业证书上予以明确体现,为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提供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86号优化发展环境
切实落实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
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
时代风尚
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规划原文
(二十二)优化发展环境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切实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过辛勤劳动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典型事迹,深入开展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技能中国行”等主题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86号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
预备技师(技师)班
毕业生
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落实相关待遇
同等参加
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
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
意见原文
八、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中级职称评审(考试)。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健全技能人才的保障措施
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
明确提出
为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
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
技工院校毕业生
享有的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政策
事业单位招考政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可报名应聘
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级工班毕业生
可报名应聘
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通知原文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82号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人社部 等八部门
关于颁发《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 》的通知
应征入伍政策
通知原文
第二条按照规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以及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第二十七条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
第三十一条 招收士官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高定一个工资档次,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关于颁发<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的通知》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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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审 | 陈汐
责任编辑 | 张奔 王润泽
本期编辑 | 张奔
本期文案 | 张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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